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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安全知识百问】104.科研违规行为会受到哪些处理?

发布日期: 2025-04-08  来源:科学技术局 字体:    打印 分享:

对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视违规主体和行为性质,可单独或合并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约谈;一定范围内或公开通报批评;终止、撤销有关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追回结余资金,追回已拨财政资金以及违规所得;撤销奖励或荣誉称号,追回奖金;取消一定期限内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管理资格;禁止在一定期限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违规行为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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