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8-31       发布机构:科学技术局          字体:[  ] 分享至: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索引号:306/1630372824714

为加强张家口市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与运行,促进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依据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函〔2018〕16号),市科学技术局对《张家口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张科字〔2018〕80号)进行了修订。

一、起草的目的及意义

为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张家口市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鼓励和加强张家口市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和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张家口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共分6章44条,主要包括: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技术创新中心的定位、主要任务、建设原则、管理机制。

第二章,职责分工。明确了市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依托单位、共建单位的主要职责。

第三章,建设。明确了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以及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绩效考核程序等。

第四章,运行和管理。明确了技术创新中心内部机构、人员在中心运行和管理方面的主要任务和职责。

第五章,考核评估与动态管理。建立和实施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发展年度统计报告制度、效评估制度,规定了技术创新中心评估周期、评估等次,明确了撤销技术创新中心资格的处理规定。

第六章,附则。《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实施,张家口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张科字〔2018〕80号)同时废止,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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