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管理区、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市直有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我市2024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冀科成市〔2024〕1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024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设为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五类奖项。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对今年省奖提名工作的宣传发动力度,争取更多单位、更多优质项目参加此次报奖,以营造我市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县域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搞好服务,严格把关
各县区要积极配合各申报单位,搞好答疑解惑服务。同时要按照报奖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把符合条件、水平高、质量好的项目推荐上来。
三、规范程序,按时上报
(一)填报要求
平台用户分提名单位/专家、单位管理员、完成人/完成单位三种,其中“单位管理员”是指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完成人/完成单位”是指成果完成人/完成单位。
今年第一次申报省科技奖的单位需单位管理员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时详细填写本单位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单位管理员”用户信息。“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科技奖励项目管理,一个单位只能确定一名“单位管理员”,应由固定人员担任。市科技局将“提名号和校验码”通过“单位管理员”告知“完成人/完成单位”,每一对提名号和校验码对应一个提名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单位管理员发放,使用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平台填写提名书。填写注册基本信息时务必填写真实、准确的单位信息和联系人姓名、电话。
完成人/完成单位登录提名系统,选择归属单位后,按照《提名工作手册》中各奖种的填写要求于9月13日上午10点前完成在线填报,并上传公示情况。本次报奖提名阶段只需在线填写并提交提名书,通过网络评审的项目再提交纸质盖章提名材料,提名书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示要求
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应按照《提名工作手册》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情况(网站截图、扫描件等)须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至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平台奖励提名系统。
(三)报送要求
纸质提名书(主件、附件一并装订)一律用白色棉线竖向左侧三孔一线装订(切勿胶装),不另加封面,附件材料须在页面右下角接续主件编写页码。
四、其他注意事项
出现下列情况的提名材料不予受理参评
1.人员重复:同一人同一年度提名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所涉及的报奖项目均不予受理;完成人是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前三名获奖人。
2.材料重复:项目技术内容(包括本项目涉及主要计划项目、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知识产权<含同一技术内容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论文专著等)曾获省科学技术奖励。
3.不符合自然科学奖基本条件:完成人不是代表性论文(专著)署名作者;代表性论文(专著)发表时间不足两年的(2022年1月1日以后发表);完成人是被列入不良社会信用、记入科研失信记录的人员;不符合《关于外国人作为河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的补充说明》。
4.不符合技术发明奖基本条件:没有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前三名完成人不是核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成果应用时间均不足两年(2022年1月1日以后应用);完成人是被列入不良社会信用、记入科研失信记录的人员;不符合《关于外国人作为河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的补充说明》。
5.不符合科学技术进步奖基本条件:成果应用时间均不足两年;土木工程类项目工程验收报告时间不足两年(2022年1月1日以后应用);科普作品出版时间不足两年(即2022年1月1日之后出版),或出版时间在2000年以前;完成人或完成单位是被列入不良社会信用、记入科研失信记录的人员或单位;不符合《关于外国人作为河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的补充说明》。
6.不符合企业技术创新奖基本条件:企业不是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近三年出现过违法、重大污染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
7.不符合科学技术合作奖基本条件:在与河北省的中国公民或者组织进行合作研究、开发等方面未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对河北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未有重要推动作用,未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在向河北省的中国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提出重要科技发展建议与对策、培养科技人才或者管理人才等方面未有重要贡献,未推进河北省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未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在促进河北省与其他国家、国际组织及省外组织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升河北省在科学技术领域影响力方面未做出重要贡献,未对河北省的科学技术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
8.所列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不是国内单位。
9.未按要求提交必备材料: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基金项目,未提供项目验收证书;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没有提交行政审批文件或批准时间不足两年(2022年1月1日以后批准)。
10.项目名称体现企业或商标名称。
11.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第一完成人未在纸质提名书承诺处签字;完成人未在纸质提名书承诺处签字且无说明;完成人工作单位、完成单位未在《主要完成人情况表》盖章;主要完成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盖章、签字;主要完成单位名称与公章不一致;第一完成单位、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未在《提名意见》表盖章、签字。
12.电子提名书主件和纸质提名书主件内容不一致。
13.经专家组研究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五、联系方式
深入了解2024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详情,请登录省科技厅网站(https://jl.hebkjt.cn/)查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并下载阅读《2024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有关培训资料可从“下载中心”下载学习。
联系人:刘彦栋 王福祯
联系电话:0313-4195820
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惠通街市科技局401室
系统技术支持:18731138396 15383230865
拟申报2024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人员可扫下方二维码入群,以便于沟通,及时掌握有关信息:
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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